绵阳市制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2017-06-1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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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档案局和绵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联合制发了《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绵社险发﹝2017﹞3号,以下简称《办法》)并组织在全市实施。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快速增长并形成了大量的业务档案,规范管理十分迫切。绵阳市档案、社保部门自2016年以来,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并结合绵阳实际,制定了《办法》。城乡居民保险业务档案是基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记录和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基础工程,展示了人民政府的服务形象,承载了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历程。 
    《办法》共分18条,并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办法》从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场地、规范管理、表扬奖励、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予以规定。它的制定实施对规范全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具有重要的指导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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