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市档案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8-05-09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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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

2、拟定全市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及全市档案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集中统一管理市委和市政府机关团体等的重要档案资料;

3、依法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依法查处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

4、组织指导全市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档案管理中心,监督管理全市档案安全保密体系建设;

5、组织全市档案理论、科研、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应用现代化技术进行档案保护,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6、依法接收、征集市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破产企业、其它组织和重要人员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并对进馆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编目、科学管理、安全保管;

7、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对馆藏破损档案进行抢救、修复。区分馆藏档案开放与控制使用范围,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

8、依法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和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利用服务工作。开发编研档案史料,举办爱国主义教育展览;

9、组织实施馆藏文件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档案信息网络和电子文件中心;

10、组织开展档案学术活动,指导和支持市档案学会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做好重点档案抢救、保护壳开发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加大民生档案、专业档案以及机构改革单位档案的进馆力度和地方特色档案资料征集。

三是积极推进档案规范化管理,着力加强档案法治能力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宣传、文化建设。

四是认真组织落实档案业务标准,认真做好馆藏档案整理鉴定开放和统计工作。

五是进一步完善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建设。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档案局(市国家档案馆)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绵阳市档案局收支入预算总额466.69万元,较2017年增加8.8万元,增长1.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有所上涨,项目经费有略微上升。

(一)收支预算情况

1、绵阳市档案局2018年收入预算466.69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6.6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7年增加8.8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2017年持平。

③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2017年持平。

④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与2017年持平。

2、绵阳市档案局2018年支出预算466.69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430.6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2.29%,较2017年增加4.8万元。

②项目支出3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71%,较2017年增加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档案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6.69万元,较2017年增加8.8万元,增长1.92%。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6.69万元,较2017年增加8.8万元,增长1.92%;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17年持平。

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7.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61万元。较2017年增加8.8万元,增长1.92%。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绵阳市档案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馆藏档案安全保管、开发利用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数字档案馆建设、重点档案抢救、档案库房运行、档案保管保护、档案资料征集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档案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本部门年初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30.56%。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主要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来我市检查、指导、调研档案工作;市(州)及其他省市档案部门来我市参观交流档案馆库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民生档案工作、农业农村档案工作、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档案法制建设、档案抢救与保护等相关业务活动;县市区档案局和相关单位来我局汇报、咨询工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积极实施公务用车改革,进一步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要、应急、全市档案业务监督指导、档案工作调研、档案执法检查等工作开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档案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1.74万元,比2017年预算降低2.6万元,降低3.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档案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档案局固定资产总额185.79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若没有的请填写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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