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接收市直各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负责接收市级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的档案。通过接受捐赠、购买等形式向社会征集非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寄存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