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档案馆政府公开信息(已公开现行文件)查阅制度

2022-06-28 15:44文章来源: 档案馆利用查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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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服务。

二、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和华侨,持合法有效证件,可查阅所需政府公开信息(已公开现行文件)。

三、本馆提供工作人员代查和现场自助查阅服务。工作人员代查的,需填具《查阅登记表》。

四、本馆提供的政府公开信息(已公开现行文件)均为相关部门制发、送交或网站发布,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公开属性及解释由制发、送交或发布的部门负责。

五、政府公开信息(已公开现行文件)纸质文本一律不外借,利用者有复制需求的,填具“复制档案文献”相关信息,交由工作人员办理。

六、利用者应爱护自助查阅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对纸质文本进行勾划、折叠、涂改、抽出张页等。

七、利用者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本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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